6月9日,学校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在综合办公楼九楼会议室进行集体学习,邀请马克思主义学院崔希涛博士作《法治护航共同体:<民族团结促进法>解读与高校使命》专题辅导报告。党委书记黄富峰同志主持学习并讲话。
报告围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族团结进步促进法》的立法精神、核心原则、重点条款及实践要求进行系统解读。报告指出,这部法律使新时代民族团结进步事业实现了从“政策倡导”到“全社会共同行动”的关键跨越,为高校依法开展民族工作、促进各族师生交往交流交融提供了坚实法治保障。
会上,曲相艳、董升太和刘水同志作了重点发言,其他同志围绕学习内容作交流发言。大家表示,这部法律在党的统一战线和民族工作历史上具有里程碑意义,是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推进中华民族共同体建设的重大举措。
会议强调,要认真学习贯彻《民族团结进步促进法》,深刻认识民族团结进步工作的重要意义、基本原则和实践要求,切实把法治思维贯穿民族宗教工作全过程、各方面。要强化底线思维,守住政治安全防线,深刻认识校园意识形态领域斗争的复杂性严峻性,始终绷紧安全之弦、筑牢防护之堤,坚决守好校园政治安全主阵地。要汇聚校园合力,坚持系统观念,整合各方资源,凝聚全员力量,构建党委统一领导、统战部牵头、各部门协同发力、全员共同参与的大统战工作格局。
学校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成员参加学习。

文:朱琨琦 编辑:李媖、杨希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