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菏泽学院2020-2021学年第二学期教职工理论学习计划
2021-02-27 15:00     (访问:)

各基层党委(党总支),校党政各部门、直属各单位、群众团体:
       2021年是“十四五”开局之年,也是乘势而上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向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进军的关键之年。为扎实推进学习型党组织建设,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切实提高教职工政治理论素养,为学校发展提供坚实的思想保证和强大的精神动力,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菏泽学院2020-2021学年第二学期教职工理论学习计划》。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加强领导,规范学习制度。各基层党委(党总支)要科学制定本单位理论学习计划,明确学习内容,健全理论学习制度,细化学习方案,要做到时间、内容、人员、效果“四落实”,力求使广大教职工的思想认识得到统一,理论素养和思想觉悟得到提高,精神面貌和工作作风得到改变,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得到解决,确保理论学习要求得到长期坚持和有效执行。
       二、创新形式,提升学习效果。不断改进学习方式和方法,利用好“学习强国”“灯塔在线”学习平台、人民网《习近平系列重要讲话数据库》和全国高校思想政治工作网《习近平总书记论高校思想政治工作》等网上学习资源,拓展对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学习渠道。强化综合运用理论宣讲、精读文件、专家辅导、专题讨论、主题实践等各种有效学习载体,开展生动多样的理论学习活动,增强政治理论学习的吸引力和感染力,提高理论学习成效,为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提供坚强思想保证和强大精神力量。
       三、结合实际,切实推动工作。要把理论学习与实际工作相结合,围绕如何推进工作、推动学校建设,组织开展有针对性的调查研究,学以致用、学用相长,不断增强教书育人、管理育人、服务育人的能力,把学习成果体现在政治觉悟和思想境界提升上、落实到推动学校各项工作中;把学习成果转化为改革创新发展的强大动力和服务教学工作的实际成绩。
       四、做好学习记录,加强督促检查。各基层党委(党总支)要做好学习记录,做好学习材料和记录的归档、存档工作,每半年上报一次学习情况。学习情况纳入年度考核,适时通报有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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